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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行动计划》指出,打造文旅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优质文旅企业在云南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子公司或合资企业。培优扶强,组建云南文旅集团。依法依规推动湄公河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丽江东巴谷生态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符合条件的“金种子”文旅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省内文旅企业集团化发展、全产业链运营,争取云南文旅龙头企业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
积极开展跨境旅游合作。与周边国家共建昆明—老挝万象—泰国曼谷、昆明—越南海防、昆明—缅甸仰光3条跨境旅游走廊。培育打造滇越民间友好之旅、中老铁路休闲之旅、中缅胞波情谊之旅3条跨境旅游精品线路。以勐腊、瑞丽、河口、麻栗坡等边境县(市)为重点,规划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丰富影视、视听产品内涵,争创国家级影视基地(园区)、国家级视听产业园区。创新开发“金木土石布”系列文创产品,推进特色文创产品进景区、进酒店、进街区、进服务区。推出面向大众的舞台艺术精品,开发庭院式、沉浸式小剧场节目,实现大型旅游演艺节目州(市)全覆盖。发展动漫游戏业态,积极举办动漫博览会、旅游节等活动。推动影视、出版、文化创意等产业园区建设,打造2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培育主营业务收入上亿元的文化企业120户以上。
建设重大引领支撑项目。加快建设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水道国际旅游带、亚洲象国际生态旅游区等6个面向南亚东南亚重大文旅项目。建立全省业态创新项目库,加快推进农业与文化和旅游融合、工业与旅游融合、体育与旅游融合、康养与旅游融合等业态创新项目200个以上。
高水平谋划文旅项目。围绕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省级层面牵头策划50个左右质量水平高、市场前景好、业态创新强的重大招商项目,每个州(市)策划包装10个以上重点文旅项目,每个县(市、区)策划包装2个以上文旅新项目,全省推出文旅招商项目500个以上。
全文如下:
为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建设文化和旅游强省,结合云南实际,实施本行动。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推动全省旅游产业体系更完善、产品业态更丰富、市场秩序更规范、接待服务更优质、旅游形象更美好,实现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让“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叫响社会,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文化繁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设文化和旅游强省。到2025年,全省接待游客达11亿人次以上,文化和旅游总收入2.2万亿元以上,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超过10%。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文化润滇”行动
1.强化思想引领。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定文化自信自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认真履行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强化文化引领和文化赋能,让旅游成为展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窗口。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加强演艺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阵地管理,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
2.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全省行政村(社区)以上公共文化设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推进省图书馆新馆建设、省文化馆提升改造。加快公共数字文化、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发展。实施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和怒江、迪庆州级广电融合提升工程。
3.丰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进全民阅读,丰富“书香九进”活动。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行动计划,推进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构建城市“一刻钟”、乡村“20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优化无障碍服务,支持在公共图书馆增设盲人图书室、阅览室。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推出一批主题展览、研学基地和文创产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大舞台”、“彩云奖”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10万场次以上。组织“文艺轻骑兵基层行”、“戏曲进乡村”等惠民演出3万场以上,惠及群众1000万人次以上。支持基层一线广播电视内容创作,确保州(市)级广播电视台自制对农服务节目每周不少于4小时,县级广播电视台自制对农服务节目每周不少于1小时。
4.打造文艺精品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扣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借助新剧(节)目展演、青年演员比赛、新年戏曲晚会、原创舞蹈展演、本土歌曲创作与演唱展演、美术双年展等活动平台,推出一批具有云南元素、民族特色、国家水准的艺术精品,使云南艺术创作水平持续位居西部前列,力争在“五个一工程”、“文华奖”等国家级奖项评选中实现突破。
5.加强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加强现代科技应用,高水平建设大理太和城、晋宁石寨山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加强考古工作力量,加快考古发掘工作成果转化利用。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云南段)建设,将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申报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加快推进滇缅公路联合申遗,配合做好丝绸之路南亚廊道(云南段)申遗工作。认定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持续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6.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开展非遗资源调查,推进非遗数据库建设。推进云南非遗馆、非遗工坊建设。健全非遗保护名录体系,新增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500名、非遗保护基地50个、非遗工坊100个。加强非遗研究,出版非遗研究理论成果。建立非遗传播体系,塑造云南非遗公开课品牌。高标准打造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7.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丰富影视、视听产品内涵,争创国家级影视基地(园区)、国家级视听产业园区。创新开发“金木土石布”系列文创产品,推进特色文创产品进景区、进酒店、进街区、进服务区。推出面向大众的舞台艺术精品,开发庭院式、沉浸式小剧场节目,实现大型旅游演艺节目州(市)全覆盖。发展动漫游戏业态,积极举办动漫博览会、旅游节等活动。推动影视、出版、文化创意等产业园区建设,打造2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培育主营业务收入上亿元的文化企业120户以上。
(二)全力实施旅游兴滇行动
8.推动资源普查和转化利用。以壮大文旅资源经济为目标,统筹指导、分级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省级组织跨州(市)、通道走廊、山川河流、世界遗产等高品质资源普查,统筹开展农业、工业、交通、水利、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潜在涉旅资源普查。各州(市)开展行政区域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建立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数字平台,形成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一张图”。
9.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支持昆明、保山、大理、普洱、西双版纳、丽江、迪庆、怒江等具备条件的州(市)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编制世界级旅游景区和世界级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重点项目培育建设规划。分批次启动玉龙雪山—虎跳峡、三江并流等10个世界级旅游景区和苍山洱海、亚洲象国际生态旅游区等10个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建设。
10.加快旅游产品业态创新。推进旅游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避寒避暑、医疗养老和中医药保健示范项目30个以上。发展工业旅游,打造体验式、交互式旅游新场景。推动交通与旅游融合,打通景区连接道路“最后一公里”,建设绿美公路和景区式、休闲式服务区。积极发展体育旅游,推出徒步旅游精品线路30条以上,争取举办探险旅游发展大会和赛事活动,打响“高原训练胜地、户外运动天堂、四季赛事乐园”品牌。探索发展研学旅游,建设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50个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半山酒店、帐篷酒店、房车营地、旅游民宿等特色住宿发展,评定等级旅游民宿400家以上。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创新发展科技旅游,开发沉浸式演艺、全息影像等新技术旅游产品,培育云旅游、云演艺、云展览等智慧旅游新场景60个以上。
11.推动景区全面转型提质。实施老旧景区转型提质和绿美景区建设计划,优化景区连接道路、游览线路、标识标牌和智慧导览等服务。支持景区引入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品,推动景区植绿补绿,巩固提升景观质量和游览体验。改造提升老旧景区450家,实现a级旅游景区绿化美化全覆盖,评选绿美a级旅游景区标杆典型150家。新增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家以上,4a级旅游景区100家以上。
12.加快发展特色生态旅游。坚持保护优先,推进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等国家公园创建,提升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生态旅游、生态体验和科普宣传教育水平。建设省级生态旅游重点项目20个以上,认定低碳a级旅游景区60家以上,培育金沙江、澜沧江、怒江等生态旅游带。
13.加快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规划建设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等10条最美乡愁旅游带,推出山谷花海、茶咖果蔬等10条乡村旅游特色线路,打造乡村旅游集聚区100个以上,培育农文旅融合示范点300个以上。推动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优化城乡旅游环境,建设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和特色旅游提升示范村。推进滇菜创新,开发“茶宴花餐”,塑造“滇味正源”美食品牌,打造标志性美食街区、特色餐饮和风味小吃。推广“村民+合作社+平台企业+专业运营机构”的乡村旅游多元发展模式,形成“景区带村”发展格局,力争全省乡村旅游接待游客突破5亿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达3500亿元。
14.突出发展红色旅游。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云南段),推进威信扎西会议旧址、寻甸柯渡红色教育基地、会泽水城红军扩红旧址、元谋龙街渡等重点项目建设。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等“五个故事”,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弘扬红色文化精神,推动创建2家以上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点,打造红色旅游经典景区10个以上。
15.积极开展跨境旅游合作。与周边国家共建昆明—老挝万象—泰国曼谷、昆明—越南海防、昆明—缅甸仰光3条跨境旅游走廊。培育打造滇越民间友好之旅、中老铁路休闲之旅、中缅胞波情谊之旅3条跨境旅游精品线路。以勐腊、瑞丽、河口、麻栗坡等边境县(市)为重点,规划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深化与南亚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发挥仰光、金边中国文化交流中心和境外中华乡愁书院、华文书局作用,办好中缅媒体双城论坛、跨国春晚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三)实施文旅项目高质量建设行动
16.加强文旅项目要素保障。坚持生态优先,推动文旅项目用地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等衔接,坚决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历史文化保护红线和灾害风险区等。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环评等手续。简化旅游设施证照办理流程。争取和统筹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文旅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基础上,加大对文旅项目和文旅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17.高水平谋划文旅项目。围绕发展壮大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省级层面牵头策划50个左右质量水平高、市场前景好、业态创新强的重大招商项目,每个州(市)策划包装10个以上重点文旅项目,每个县(市、区)策划包装2个以上文旅新项目,全省推出文旅招商项目500个以上。
18.实施文旅精准招商。面向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等,“一对一”锁定目标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推动招企业与招项目、招品牌、招管理、招服务相结合。加强签约项目协调服务,提高项目落地率和资金到位率。
19.建设重大引领支撑项目。加快建设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水道国际旅游带、亚洲象国际生态旅游区等6个面向南亚东南亚重大文旅项目。建立全省业态创新项目库,加快推进农业与文化和旅游融合、工业与旅游融合、体育与旅游融合、康养与旅游融合等业态创新项目200个以上。
(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行动
20.打造文旅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优质文旅企业在云南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子公司或合资企业。培优扶强,组建云南文旅集团。依法依规推动湄公河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丽江东巴谷生态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符合条件的“金种子”文旅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省内文旅企业集团化发展、全产业链运营,争取云南文旅龙头企业进入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
21.壮大传统文旅企业。推动有实力的旅行社集团化发展,培育年营收超亿元的旅行社30家以上。支持全省旅游住宿企业连锁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深化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推动传统文旅企业个体转小微、小微转规上、规上转股份、股份制企业上市,培育年营收10亿元以上的文旅骨干企业10户以上。
22.培育新业态经营主体。引导支持体育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等参与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运营。扶持本土企业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新增特色小微文旅企业1万户以上、“专精特新”旅游企业100户以上。鼓励村党组织领办旅游专业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重点培育全省乡村旅游合作社5000家、经营户14万户以上。
23.做强企业孵化平台。推动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产品、业态高端化发展,自然、人文风貌特色化提升,管理、服务智慧化升级。推动全省38个旅游度假区提质增效,引进一批旅游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中小微特色企业入驻园区。发挥建水紫陶等国家和省级文化产业园区引领作用,做大做强特色文化产业,提升园区服务和孵化能力。
(五)开展旅游服务创优提质专项行动
24.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旅行社经营和导游执业行为,推动完善导游薪酬制度,实现“游购分离”,解决“以购养游”问题。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格依法办案,及时发布指导案例。优化旅游投诉处置体系,建立涉旅投诉省级统一接听、分办制度,强化处置过程管理,落实办结回访制度。推动重点旅游城市建设旅游巡回法庭、纠纷仲裁机构。持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和边疆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文化、出版、凯发官网入口的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文物、旅游市场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25.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重点涉旅企业信用评价全覆盖,选树一批守信践诺标杆企业,推出一批“品质游”优质服务旅行社、旅游购物示范街区、城市商业综合体。推行贵重旅游商品“一货一码”可追溯制度,优化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加强特色酒店与民宿规范管理,实现旅游服务标准化、品质化和管理规范化。常态化实施为游客服务“10件实事”,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教育,抵制文化和旅游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
26.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红色资源、节庆论坛、文艺创作、文娱市场等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剧本娱乐、等级旅游民宿等新业态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加强a级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和旅游包车等安全监管,“一项目一预案”做好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27.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强化“一部手机游云南”服务端功能,推动建立西南区域智慧旅游联盟,不断提升“游云南”平台的访问量、转化率和留存度,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迭代优化“一部手机管旅游”管理端,对旅游团队实施全息化管理,提升行业数字治理能力,推进文旅行业治理体系信息化。
(六)塑造推介形象品牌行动
28.塑造文旅品牌形象。围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主题ip,开展ip资源普查和策划,高水平制作3部以上云南文旅宣传主题视频,加大市场投放力度。支持各地区制作辨识度高、传播力强的图文和视频宣传资料,增强云南文旅形象传播力。积极参与“你好!中国”品牌对外推广体系和丝绸之路主题旅游海外推广季、长江主题旅游海外推广季等专业推广活动,提升云南文旅品牌影响力。
29.创新文旅宣传机制。加强文旅宣传与各大媒体、文旅要素部门的交流合作,建立宣传素材共采共享机制,策划推出现象级营销。依托脸书、照片墙、推特、优兔、抖音海外版等国际主流社交媒体平台,完善云南文旅线上对外宣传营销推广体系。
30.加大文旅宣传力度。构建“央媒+省媒+州市县媒体+文旅企业”联动、线上线下一体的品牌传播矩阵,加大旅游精准营销力度。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营销,不断推出新产品、新亮点,全方位宣传和推介云南旅游。组织承办好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展会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高质量办好文化和旅游推介活动。
31.深化文旅交流合作。加强与世界旅游组织、世界旅游联盟等国际旅游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云南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水平。深化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和川滇藏“大香格里拉”合作,推动滇沪、滇粤、滇港、滇澳、滇台等多层次区域旅游合作。
32.构建文旅正面宣传和舆情处置一体化机制。完善舆情监测、分析研判、预警交办、处置跟踪、举报辟谣、正面宣传的一体化机制,主动应对负面舆情,加强正面回应和舆论引导。加强各级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政府新闻办、公安(网安)等部门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处置涉旅网络舆情。建设高素质涉旅网络舆情处置队伍,高效防控舆情风险,快速稳妥处置负面舆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高位统筹、部门联动、上下协同、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一盘棋”推动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保持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资金稳定投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开发性金融对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的支持,设立云南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强化典型引路,打造云岭旅游名县、金牌旅游村等品牌。
(三)加强人才培引。实施金牌人才工程,培养金牌导游(讲解员)、金牌旅游管家、金牌主播和金牌职业经理人。加强省内高校、职业院校文化和旅游重点学科建设,完善专业设置,填补考古等专业空白。深化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文旅人才培养。加大“青苗”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人才政策宣传,开展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双招双引”工作,推动政策引才、项目引才、以才引才。
(四)强化督促落实。完善文化和旅游企业、旅游业固定资产投资、文旅经济发展等统计指标体系,健全统计监测制度。运用好“文化旅游发展综合质效”指标,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鼓励州(市)竞争申办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年度现场会,推动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目标任务落到实处。